Google 去年因為更改了 Android Market 的退款期至15分鐘,未遵守台灣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7天鑑賞期保障,因此被罰100萬台幣以及要求暫停當地的付費服務,Google 其後就該項處分提出上訴。如今審判結果終於出爐,Google 敗訴,台灣經濟部表示,Android Market 付費機制的確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,認定台北市政府的初判是正確,並強調 Google 必需尊重台灣法律,才能恢復在台灣的付費服務。
而 Google 方面未有對判決作出回應,但他們在半年內絲毫未有任何讓步,妥協機會極微,台灣用戶只能自求多福,不過該案件最終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,如果 Google 敗訴,很大機會針對退款期作出修正調整以保台灣付費市場,台灣用戶也不用太過絕望。